通知公告
医保办重要通知
医保办重要通知
发布时间:2011-01-14 11: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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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临床医技科室:
现就医保患者住院期间使用超医保三大目录范围外的项目需注意的问题再次重申如下:
1、使用前必须明确告知患者,做好解释工作。
2、患者同意后,必须与患者或家属签订《超医保范围医患协议书》,否则因此产生的费用由相关科室承担。
3、如有疑问可直接拨打医保办电话进行咨询,咨询电话:87679267。
对外服务部医保办
作者:院长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