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医保启用新版药品目录的通知
关于省医保启用新版药品目录的通知
全院各科室:
省医保中心已于2011年3月1日,将省医保结算系统内2005版药品目录切换为2011版药品目录。对于2011年3月1日以后入院的省医保患者请各科严格按照新版药品目录政策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如有任何疑问请随时与对外服务部医保办联系,联系电话:87679265 87679267
内容详见电子公告。
对外服务部
2011-3-21
附件:2011年陕西省基本医疗(工伤生育)保险药品目录附表
备注:请严格遵照药品目录备注栏中限制使用的规定;备注栏标有△符号的药品为限门诊使用的药品,住院使用按自费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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