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守平同志荣膺 “全省卫生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先进个人”称号
巩守平同志荣膺 “全省卫生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先进个人”称号
接陕西省卫生厅陕卫办发[2012]42号文件通知:为了表彰先进,学习宣传典型,经全省各级医疗卫生单位依照《陕西省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办法(试行)》认真考评申报,在各级卫生部门评选推荐和综合考察的基础上,省卫生厅决定对全省卫生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精神文明先进个人予以表彰。我院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巩守平同志荣膺2011年度“全省卫生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先进个人”称号。
文:党委宣传部 刘铨
责编:屈姝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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