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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2011年大专毕业生申请落户的通知

关于2011年大专毕业生申请落户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9-24 17:02:19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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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院各科室:


2011年来我院并参加社会保险的三年聘用制人员,请来人力资源部领取《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单》,准备好落户材料,将材料送往陕西省人才交流中心第四分部办理落户。


  申请落户手续所需材料:


1.   就业报到证    原件及复印件


2.户籍卡或户口迁移证   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   复印件


4.聘用合同(3年期)   复印件


5.职工养老保险个人帐户(交3个月费)   原件


6.交综合服务费


7.报材料截至时间:20121015日前


8.

作者:院长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