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陕西省卫生厅办公室转发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氯胺酮依赖诊断治疗指导原则的通知》的通知
关于转发《陕西省卫生厅办公室转发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氯胺酮依赖诊断治疗指导原则的通知》的通知
全院各临床、医技科室:
现将《卫生厅办公室转发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氯胺酮依赖诊断治疗指导原则的通知》(卫办医政发【2012】112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关于转发《陕西省卫生厅办公室转发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
医 务 部
2012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