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国家规范医疗服务项目》的通知
关于公布《国家规范医疗服务项目》的通知
各临床科室:
新版的国家规范医疗服务项目已发布,将于2014年开始执行。我省现行的收费项目要与国家规范进行对接,现将《全国项目规范》公布于OA,请各临床科室将现行的收费项目与其进行认真核对,如有异议请与财务部物价室联系。
联系电话:87679217
联 系 人:陈 虹
财 务 部
2013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