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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院工会关于2013年暑期旅游的通知

院工会关于2013年暑期旅游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6-20 17:29:46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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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院各部门工会、各科室:


根据学校工会2013年暑期工作安排,并经院党委同意,2013年暑假期间院工会将协助职工外出旅游,具体如下:


一、条件


    1、在岗教职工的工会会员,工龄在五年以上(来本院工作满五年;合同制职工工龄从签定合同之日计算)。


    2、优先考虑热心支持工会工作,积极参加工会活动及医院的先进模范人物,照顾多年没有参加过工会组织的旅游活动的同志。


    3、须与上次参加暑期旅游间隔五年以上。


    4、各部门工会主席严格按照分配名额,广泛征求所在科室领导的意见,合理分配名额,并签字同意,特殊情况由部门工会与院工会协商解决,工会不接待个人口头申请。


5、出游时间安排在720810左右。

作者:党委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