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合疗办通知
全院各临床科室:
根据市社保发﹝2016﹞43号文件,为进一步方便西安市参保群众就医治疗,简化办事手续,西安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委托我院为西安市医保门诊肿瘤放化疗、血液透析、服用抗排斥药品办理医保审批管理工作。
我院从2016年12月1日起,以上西安市医保门诊特殊病种除首次就诊的参保患者需到市社保中心审批备案外,其余门诊审批均由我院医保办直接办理。请相关科室组织学习相关政策,并为此类患者做好宣传和解释工作。
2016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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