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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2017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2-13 10:44:01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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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国家卫计委令第1号)规定,现公告2017年医师资格考试有关事项:

一、考试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审核两个部分。网上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 2017 年 2 月 22 日 24 时,现场审核时间:2017年2月23日—2月27日。

二、实践技能考试时间:2017 年 6 月 17 日-6 月 23 日。

三、医学综合笔试  

全国统一考试时间:

临床、中医类别执业医师及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2017年8月26日一天,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院前急救岗位和儿科专业加试:2017 年 8 月 26 日

17:00-17:30

四、现场审核提交材料:

1、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报名表一份;

      3、小2寸照片两张(白底);

      4、试用期合格证明1份;

  5、报名费:执业医师360元,助理执业医师270元。

提示:在规定时间将材料交人力资源部审核。

五、其他事项

    (一)2017年设哈萨克医考试(试点),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按有关规定报考。

    (二)2017年设傣医和朝医考试。

    (三)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有关规定及考试相关信息,各考区、考点和考生可登录国家卫生计生委网站医政医管医疗机构与医师栏目下查询,网址:www.nhfpc.gov.cn;或者登录国家医学考试网站查询,网址:http://www.nmec.org.cn

 

  人力资源部

                                                                             2017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