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导航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正文

新闻中心

通知公告

关于调整和补发薪级工资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5-07 09:03:50 浏览次数:
文字大小

根据国人部发【2006】59号、111号、113号及陕人发【2006】146、14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2017年年终考核情况,考核结果为合格的正式在编及合同制人员(2745人员)从2018年1月1日起增加一级薪级工资,每人补发5个月(2018年1月至5月)的薪级差额(具体内容见电子公告)。2017年新入院人员不予调整薪级,未定职称不予调整薪级工资。

 

人力资源部

2018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