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申“国庆节”及评审评价期间工作、休息时间安排
全院各科室:
根据国家“国庆节”放假安排,结合我院评审评价工作需要,现将“国庆节”及评审评价期间工作、休息时间安排重申如下:
一、9月28日(周六)休息,9月29日(周日)、30日(周一)正常上班。
二、10月1日(周二)至3日(周四)放假,10月4日(周五)开始至检查结束期间均正常上班,执行冬季作息时间,即:
上午8:00——12:00,下午2:00——6:00
三、10月8日(周二)评审评价专家组抵达我院,10月9日(周三)至12日(周六)对我院进行评审评价督导检查,10月13日(周日)上午进行反馈。
特此通知。
创 优 办
2013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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