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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伦理委员会审查7项医学研究项目

发布时间:2018-07-31 17:02:24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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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6日,我院医学伦理委员会在第二会议室对7项涉及人体的医学研究项目进行了伦理审查。审查会议由主任委员孙秀珍教授主持,伦理委员会委员、待审项目主要研究者及申办方代表共计30余人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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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会议审查的项目包含药物临床试验项目及临床科研项目,同时还对4项在研的药物临床试验项目进行了跟踪审查。委员们主要通过试验方案的科学性、受试者的风险收益比、受试者的隐私保护等方面进行审查,有序的提问,充分的讨论,最终为每个项目提出了中肯的修改意见,会议秩序良好。

我院医学伦理委员会成立于1995年,经过历次换届,现有主任委员1名,副主任委员1名,委员11名,秘书1名,委员专业包含医学、药学、法学、伦理学等。医学伦理委员会以《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GCP)、《药物临床试验伦理审查工作指导原则》、《赫尔辛基宣言》和《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国际伦理准则》为依据,负责审查拟在我院开展的涉及人体或人体组织标本的药物/器械临床试验项目以及各类横向、纵向的科研课题。伦理审查实行“主审制”,由伦理秘书于会前1周送审主审委员进行预审。伦理审查工作的常态化开展,对我院临床研究项目的科学化、规范化、伦理化的开展起到了很大的推动作用,为我院整体科研水平的提升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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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涵 图片:李涵 责编:赵文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