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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高新区职工医保并入西安市医保相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8-13 11:40:54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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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院各科室:

高新区职工医保本月20日正式并入西安市医保,现将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1、时间安排:8月15日17:00高新系统停止使用,8月17日17:00市医保系统将暂停使用,8月20日9:00市医保系统恢复使用,期间市医保住院、出院、门诊业务将暂停办理。

2、门诊患者:高新患者于8月15日及之前的门诊特治特检在医院可挂账报销,因系统的变化无法办理退费手续。8月15-20日不能挂帐,全额缴费回高新区医保中心报销。20日及之后的高新医保患者严格按照西安市医保政策规定管理,需持社保卡方可在医院挂帐报销。

3、住院患者:请各临床科室务必催促在院的高新医保患者(名单附后)于8月15日之前办理出院手续,若病情需要继续住院的患者,于8月20日9点后补办医保入院登记手续。

 

 

 

医保合疗办公室

2018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