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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省医保2018年度门诊特殊慢性病和特殊治疗医疗补助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2-25 09:02:52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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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本院省医保职工:

根据陕医保中心函〔2018〕82号文件,2018年度门诊特殊慢性病和特殊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已启动申报工作,我院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19年3月4日---3月8日上午

二、申报地点

医院离退休职工管理办公室(家属院2号楼东头)

三、申报范围

1、门诊特殊慢性病符合规定个人负担医疗费用累计超过1500元(含起付线650元、年度限额30%自付部分、超年度限额全额自付部分)。

2、门诊特殊治疗符合规定个人负担医疗费用累计超过3000元;医疗照顾人员个人负担医疗费用累计超过1500元 。

四、申报材料要求

1、门诊特殊慢性病

1)需确认签字在省医保系统提取的相关数据和信息;

2)年度个人有全款现金自付费用(即未使用医保卡内个人账户、全部用现金支付的、与所备案慢性病相关、医保规定可报销的费用),需提供购药发票报销联和《陕西省省级机关事业单位参保患者特殊门诊费用支出结算表》;

3)提供医保卡和工资号。

2、门诊特殊治疗

1)需确认签字在省医保系统提取的相关数据和信息;

2)提供工资号。

五、不予累计补助的情况

1、门诊慢性病符合规定个人负担医疗费用累计未超过1500元;

2、门诊特殊治疗符合规定个人负担医疗费用累计未超过3000元,医疗照顾人员个人负担医疗费用累计未超过1500元;

3、非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购药所发生的医疗费用;

4、全款现金自付费用未提供发票报销联的;

5、未经省级医保网络系统结算的医疗费用。

 

请科室主任或护士长通知本科室有关人员按时办理申报手续。

特别强调:2019年1月1日起,门诊特殊慢性病公务员医疗补助工作已实现联网实时结算。

咨询电话:87679405       联系人:成菊丽   

 

附件:

1. 交大二院2018年度门诊特殊慢性病公务员医疗补助人员名单

2. 交大二院2018年度门诊特殊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人员名单、

附件内容见电子公告。

 

医保合疗办公室

                   2019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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