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正式启动“院前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科室:
我院HIS系统的“院前检查”模块,经过几个科室的试运行,已满足各项要求。定于11月27日(周三)开始在全院正式运行。其运行流程如下:
1. 由门诊医师确定需住院治疗进入院前检查系统的病人;
2. 由医师在门诊HIS医嘱界面点击“院前检查按钮”,打印“检查检验申请单”和“检查通知单”,(开立医嘱除检查用药外不得有其他药品)签字或盖章,并手工在单子上签“院前检查”字样;
3. 由病人带申请通知单到综合大楼一楼“住院登记室”的“院前检查窗口”进行缴费;
4. 由住院登记室人员收取“院前检查预交金”,打印“预交金收据”给病人保存,同时在系统中做记账作业,并在申请单和通知单上加盖财务收费专用章(同住院患者);
5. 患者持加盖有财务收费专用章的检查申请单和通知单到相应的医技科室做检查;
6. 医技科室对持有加盖“财务收费专用章”检查申请单的患者应视同住院患者进行相关检查(病人不再会持有门诊的收费发票)。患者的该部分费用和工作量由系统自动计入执行科室。
7. 检查完毕,
A.需要住院的病人将由医生开立住院证办理院前检查转住院的手续,则患者在院前检查流程中的预交金和医嘱以及检查检验报告等都会由系统转入住院电子病历中;
B.不需要住院的患者,在住院登记室的院前检查窗口办理转门诊手续,由住院处收回预交金收据,并给病人打印门诊收费收据。
*特别提示:门诊开立医嘱时除检查必须用药外,请勿开立其他药品,否则会影响报销。
请各相关科室积极配合
医 务 部
2013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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