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报独生子女有关数据的紧急通知
各科室计生宣传员:
接市人口计生委通知,为掌握近年来全市独生子女基础数据及放开单独政策对生育的影响,为政府调整生育政策提供科学依据,请尽快提供本科室以下数据(正式在职职工包括硕士):
1.单独家庭户(指已婚男女中至少有一方是独生子女)。
2.单独家庭中有一个孩子的户数。
其中母亲20-25岁、26-30岁、30-35岁、36-40岁、40-45岁的数量。
请于今天下午5点前将相关数据电子版发至计生办邮箱:Jsb2011@yeah.net ,电话:87679321。
附 件:单独家庭统计表
计生办
2013年11月29日
附件:
单独家庭统计表 科室: 填表人: | |||||||
合计 | 单独家庭 无孩数 | 单独家庭中一孩户数 | |||||
小计 | 其中:母亲年龄20-45岁分组 | ||||||
20-25 | 26-30 | 31-35 | 36-40 | 41-45 | |||
注:单独家庭(已婚男女中至少有一方是独生子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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