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年度医德考评的通知
全院各临床、医技科室:
按照省卫建委《陕西省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实施办法(试行)》的要求,全院在职的医师、护士及其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含聘用制人员)根据医德考评的内容和标准(附件1),填写《陕西省医务人员医德考评表》(见附件2)进行自我评价,由科委会根据每个人日常的医德行为对照《陕西省医务人员医德考评标准》进行打分评价,并填写《2019年医德考评结果汇总表》(见附件3),具体考评办法见附件4。
请于本周五(1月17日)前将医务人员医德考评表和医德考评结果汇总表纸质版报行风建设办公室(南院原营养膳食部办公地点,电话:87678581)。
2020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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