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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填写《超基本医疗保险服务范围医患协议书》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5-27 10:21:40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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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临床科室:

即日起,参保患者在我院住院期间使用医保自费药品即丙类药品,我院HIS系统将此类药品使用时间、药品名称、数量及价格等信息自动带入《超基本医疗保险服务范围医患协议书》,自费医用耗材和诊疗项目有关信息仍手工填写。

请各科室继续落实好自费项目参保患者知情确认制度,必须使用医保目录范围外项目时,应提前告知患者或家属,明确自费金额,征得同意,并在《超基本医疗保险服务范围医患协议书》上医患双方签字确认后,方可使用。

 

 

 

医保办

2020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