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附院召开作风建设暨行风整治专项工作会
9月17日下午,二附院党委在南院多功能厅召开了作风建设暨行风整治专项工作会。党委书记巩守平、院长李宗芳、副院长高亚、副院长刘原、副院长张蓬勃、副院长李小鹏,党委副书记党变玲,全院各党支部书记、各科室、各部门主任,护士长近150人参加会议,院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滕文葆同志主持会议。
与会人员集中观看了《利剑高悬 警钟长鸣—陕西省以案促改警示录》警示教育片。该警示录讲述了十九大以来陕西省部分领导干部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恣意滥权妄为、作风不实不严、侵害百姓利益、家风家教不正等典型违纪违法案件,剖析总结了违纪违法案例的普遍性特点、规律性成因、同源性教训,进一步为党员干部划清了“禁区”,敲响了廉洁自律“警钟”,为全体党员干部上了一堂生动深刻的警示教育课。
会议上,高亚副院长传达了医药卫生领域行业作风专项整治工作文件精神。他指出,要做好行风建设专项整治工作,重点是围绕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核心指标,按照行业“九不准”要求,严肃查处打击收取红包回扣,诱导消费和不合理诊疗行为,规范临床用药、加强药品监管,发挥反统方作用,筑牢防御体系。全院干部职工要对医院专项检查中存在的行风医风问题,进行针对性的整改。各科室负责人要高度重视,狠抓落实,确保行风整治专项行动扎实推进,促进医院健康持续发展。
李宗芳院长针对整顿医院工作作风,提出了五点要求:一是全院上下高度重视,抓思想从严,抓作风从严,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相互坦诚,全身心投入医院发展。二是要用良好的作风环境、行风环境和政治生态环境,引导医院科学、快速、健康发展。三是下半年医院进行行风整治工作,医院要严肃行业规范,加强作风建设,提升办事效率,保障医院正常、稳定发展,形成科学发展、加速崛起的强大合力。四是加强内涵建设,增强医院实力。各科室要树立“业绩为王”的理念,激发干事创业热情,打造特色品牌,推进学科快速发展。五是加强个人素养建设,要始终保持正风肃纪的高压态势,坚持把纠歪风、树正气作为净化政治生态的重要抓手,不断推动整改工作往深里走、往实里落。希望全院党员领导干部必须从我做起、齐心协力,营造一个与二院加速崛起同轴运转、同频共振、同向推进,与医院健康、科学、和谐发展的优良政治人文生态环境。李院长同时通报了创新港科创月活动、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呼吸、创伤)建设、发热门诊、核酸检测能力提升、互联网医院、移植项目、日间手术室加速运营等近期医院的几项重点工作。
会议中,滕文葆副书记通报了2020年上半年17家公立医院被中纪委通报的违纪违规违法案例情况,要求全院上下提高认识,将严的主基调持续下去,在思想、行动上做以改变,主动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规避问题。并对医院开展的“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专项活动进行再次安排,借以此推进和促进整改,从而确保医院今年各项目标得以高标准完成。同时也通报了2020年以来院纪委监察室受理的信访和线索举报的情况。对反映的典型性、普遍性、苗头性的问题进行研判分析,并有针对性地对全院提出了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全面从严管党治党的具体措施和建议。
党委书记巩守平作总结讲话。他首先对全体医务人员、教职员工不论在陕抗疫还是援鄂、援外、援塔、援京及援疆任务中大医大义的医者仁心表示肯定,对医院近期取得的成绩表示认可。同时也指出医院目前仍存在业绩上不足、作风上不实、思想上抱怨、行动上迟缓、氛围上异样、责任上滑脱、格局上不高等问题;他讲到,警示教育片触动了每个人的内心,是警示也是提醒,医院的作风行风亟待整治。针对医院近期群众信访举报信件多头、重复的现象,巩书记传达了陕西省纪委监委制定的《陕西省纪检监察机关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和开展失实检举控告澄清工作办法(试行)》文件精神,他表示医院的工作和干部一定会接受监督也一定要接受监督,但是要求和希望检举控告人一定要尊重事实、合法合规合理的表达诉求,严禁诬告现象出现。在2020年校党委明确提出 “目标不变、指标不降、任务不减” 的要求如何完成上需要全院上下进一步统一思想,党员领导干部以上率下,狠抓医院的党风政风、干部的作风、行业的作风,营造激浊扬清、担当作为的良好氛围。
就如何落实本次会议精神和医院年度任务完成,巩守平书记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各党支部各科室要认真领会会议精神,围绕作风、行风存在问题和发展机遇等方面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及科委扩大会,把大家的思想统一到发展上去;二是全体院领导要齐心协力,结合医院中心工作和分管领域集中力量包抓若干件大事,推动医院重点项目加速建设,一定要明确任务,责任部门、配合部门、责任人和时间节点,务必做到可检查、可监督、可量化、见实效;三是毫不含糊做好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党委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分管院领导切实负起全面从严治党领导责任,所有党员干部要做到严于律己,把自己的工作做好,明确责任,充分调动全体职工的积极性,形成同心合力、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为医院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