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期间医保服务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全院各临床科室:
为全力做好疫情期间医保服务工作,保障参保人员正常享受医保待遇,现将西安市医疗保障经办服务中心《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期间医保服务工作的通知》进行转发,请各临床科室组织人员学习并按此执行。
附件:《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期间医保服务工作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期间医保服务工作的通知(市医保中心发〔2021〕38号).pdf
医保办
2022年1月3日
全院各临床科室:
为全力做好疫情期间医保服务工作,保障参保人员正常享受医保待遇,现将西安市医疗保障经办服务中心《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期间医保服务工作的通知》进行转发,请各临床科室组织人员学习并按此执行。
附件:《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期间医保服务工作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期间医保服务工作的通知(市医保中心发〔2021〕38号).pdf
医保办
2022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