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4年清明节放假的通知
全院各科室: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4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3〕28号),我院决定清明节放假时间为2014年4月5日至7日共3天。具体安排如下:
一、4月5日-7日放假调休。4月8日(星期二)正常上班,学生正常上课。
二、门诊上班情况详见门诊部安排。
三、各部门(科室)要对安全工作进行全面彻底的检查,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假期安全。
四、请各科室将2014年清明节值班表于2014年4月4日前报送医院办公室。
特此通知。
2014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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