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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我院2013年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5-21 10:34:08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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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人职发(1991)1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关于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现就我院签订正式聘用合同的专业技术人员中、初级职务聘任工作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任职基本条件:

1、能够胜任本职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严于律已,具有团结协作精神。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聘任:

  聘期内不能履行合同的;

  因身体状况1年内病事假累计超过30天的;

  因工作失职,给国家和医院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有违反医德医风等其他违法乱纪行为的;

  年度考核、聘期考核不合格的。

二、学历学位及任职年限要求:

(一)中级职务:

1、获得博士学位来院工作满一个月可申报相关中级专业技术职务;

2、获得硕士学位(或双学位)后,至2013年12月底初级(师)职务任职满2年,开考专业必须参加考试且成绩合格;

3、获得大学本科学历后,至2013年12月底工作满5且任初级(师)职务满4年,开考专业必须参加考试且成绩合格;

4、大专毕业后,至2013年12月底工作满7且任初级(师)职务满5年,开考专业必须参加考试且成绩合格。

(二)初级职务

1、中专毕业,签订聘用合同之日起一年期满,可聘为“士”级职务。取得初级(士)资格后,受聘担任本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开考专业必须参加考试且成绩合格,可聘任为“师”级职务。

2、大专毕业,签订聘用合同之日起一年期满,可聘为“士”级职务。取得初级(士)资格后,受聘担任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开考专业必须参加考试且成绩合格,可聘任为“师”级职务。

3、本科毕业,签订聘用合同之日起一年期满,受聘担任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开考专业必须参加考试且成绩合格,可聘任为“师”级职务。

4、硕士研究生毕业,签订聘用合同之日起一个月期满,开考专业必须参加考试且成绩合格,可聘任为“师”级职务。

申报条件有关专业学历或学位的规定,是指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正规院校毕业学历或学位,本次聘任以签订聘用合同时的学历为准。

三、聘任工作安排:

1、请各科室认真审查应聘人员的基本条件,严格把关。应聘中级职务人员填写《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16K纸双面打印一式两份),《西安交通大学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应聘中级职务简介表》一式25份(A4纸)。应聘初级职务人员到人力资源部领取《专业技术初级职务审定表》。

2、5月31日前应聘人员向人力资源部提交《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学历证书、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证书、全国职称外语考试合格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应聘主治医师还须提交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医务部出具担任住院总证明、聘任前下基层证明,任现职以来发表文章(列前2位)的原件及复印件。

因办理资格证书已提交相关资料的人员,本次申报只提交《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

3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资格审查与业绩审核,进行材料公示,提请院专业技术职务聘务领导小组审核、评议。

4、填表有关要求: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第8页“考试成绩及答辩情况”一栏填写参加全国专业技术考试及外语考试情况。第9页“近五年年度及任职期满考核结果”一栏填写近五年年度考核结果,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不称职三个档次。第10页“基层单位意见”一栏由科室主任对本人政治思想、工作态度、业务技术水平、工作成果等做出全面评价,签字并盖科室公章。“呈报单位意见”一栏不填写。

《专业技术初级职务审定表》第4页“规定考试的科目、成绩”一栏填写参加全国专业技术考试成绩。第4页“所在单位审查意见”一栏,由科室主任对本人政治思想、工作态度、业务技术水平、工作成果等做出全面评价,签字并盖科室公章。

      附件: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及《西安交通大学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应聘中级职务简介表》

                                                     人力资源部

                                              2014年5月21日

任职资格评审表及中级职务简介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