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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肿瘤科被评为陕西省“癌痛规范化治疗示范病房”

发布时间:2014-05-28 09:43:51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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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陕西省卫生计生委下发的《关于公布陕西省“癌痛规范化治疗示范病房”的通知》文件,我院肿瘤科被评为陕西省“癌痛规范化治疗示范病房”。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肿瘤规范化诊疗管理,提高癌痛规范化治疗水平,提高肿瘤患者生存质量,省卫生计生委于去年下半年组织专家,通过听取创建活动情况汇报,查阅有关资料,调阅部分终末病历、运行病历和处方,深入科室实地检查等方法对全省23家申请创建癌痛规范化治疗示范病房的医疗机构进行了现场审核,决定授予我院肿瘤科为“癌痛规范化治疗示范病房”。

今后,我院会继续按照示范病房有关要求,规范癌痛诊疗行为,进一步加强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工作,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作者:医务部 龙娜 责编:傅媛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