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务部关于内镜诊疗技术资质申报的通知
各临床科室:
按照国家、陕西省卫计委关于做好内镜诊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工作(国卫办医发﹝2013﹞44号、陕卫医发【2014年】254号)文件要求,现对开展呼吸内镜、消化内镜、普外科内镜、关节镜、脊柱内镜、泌尿外科内镜、胸外科内镜、妇产科内镜、儿科呼吸、儿科消化内镜、小儿外科内镜、鼻科内镜、咽喉内镜技术的科室和执业人员进行资格申报工作。
要求:
1、填报前请认真阅读附件1和附件2内容,了解国家和我省对内镜管理政策规定。
2、申请开展三、四级内镜的科室和个人分别填写附件3和附件4。
3、申请科室和个人如实填写,务必于2014年7月24日18:00前文字版交医务部,电子版发至邮箱:ywb415@163.com
联系人:张苗利 电话:87678415
附件1:按照三级手术管理的内镜诊疗技术医疗机构和人员要求(2014年版)
附件2:各个专业内镜诊疗技术规范.rar
附件3:内镜诊疗技术临床应用能力技术审核申请书.doc
附件4:内镜诊疗技术临床应用能力执业医师资质审核申请表.doc
2014年7月22日
附件1:按照三级手术管理的内镜诊疗技术医疗机构和人员要求(2014年版).docx
附件4:内镜诊疗技术临床应用能力执业医师资质审核申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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