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院教职工子女中开展“中国梦.我的梦”征文活动的通知
全院教职工:
为迎接我们伟大祖国成立65周年,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激发广大青少年爱国热情,经研究,决定在我院教职工子女中开展“中国梦.我的梦”征文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文对象
我院教职工子女16岁以下在校学生。
二、征文时间
2014年9月1日—2014年9月22日
三、征文要求
1.主题鲜明,立意新颖,主旨积极向上。学生结合自身的生活、学习经历,畅谈自己对中国梦的理解,尽情书写自己的美丽梦想和为梦想作出的努力;文体不限,每篇文章小学组不少于300字,中学组不少于600字;征文必须由学生自己撰写,不能抄袭他人作品。
2.作品请注明个人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所在学校和年级、父母姓名、所在科室及联系电话。
3.所有作品一律要求上交电子稿和一份打印稿。文稿字体要求:标题,小三,黑体,居中;正文,小四,宋体。
四、送稿要求
先送交所在部门工会,由各部门工会审核后,统一于9月22日前将电子版及纸质版统一报送院工会计生办。(行政楼二楼205室,联系电话:87679321,邮箱:jsb2011@yeah.net)。
五、奖项设置
由院工会组织评委统一评审,分小学组、中学组,各评出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 3 名,优秀奖若干名,颁发证书及纪念品。
院工会
2014.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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