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委监察室紧急通知
关于中秋、国庆期间及开学前后进一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通知
全院各科室:
教育部办公厅下发《关于中秋、国庆期间及开学前后进一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通知》,《通知》强调严禁用公款送月饼送节礼;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或安排与公务无关的宴请;严禁用公款安排旅游、健身和高消费娱乐活动;严禁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党员干部出入私人会所、借培训中心奢侈浪费以及利用婚丧喜庆敛财等行为。请大家认真学习并严格贯彻执行,并在节日期间开展自查,请各科室于10月9日前将自查结果报送纪委监察室。
举报电话:029-87678302
原文及要求见电子公告
2014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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