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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15年人员补充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10-20 18:46:34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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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院各科室: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科队伍建设,保障医院医、教、研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行,各科室应
本着“提高层次、优化结构、完善梯队、宁缺勿滥”的原则,参照本科室的的岗位情况,结合实际工作需要,科学合理地规划队伍,制定好各类人员的补充计划。

一、人员补充基本原则:

(1)进一步提高补充人员的学历层次,临床医疗岗位原则上以补充博士、博士后为主,补充硕士研究生要求为七年制毕业生。临床医技、护理岗位以补充硕士研究生为主,补充本科生要求为“985”、“211”院校的毕业生。党政后勤管理部门不再补充人员。 

(2)优化学缘、年龄结构。提倡学缘结构"多元化",避免人员补充中的学历、年龄空档和重叠。补充博士毕业生年龄应低于35岁,硕士毕业生年龄应低于30岁。

(3)科室申请人员补充计划需详细的说明情况:

①缺编科室按照梯队配备思路,可申请补充1-2人;

②因科室自然减员(退休、离职等)可按减员人数补充(附减员人员名单);

③因科室业务扩充申请补充人员,需附业务扩充的相关报告。

 二、工作安排:

各科室认真总结近几年人员补充的经验,考虑今后三年人员梯队情况,结合工作实际需要认真填写《2015年人员补充计划申报表》必要时可另附页说明情况,经科室主任及主管院长签字后于2014年10月30日前人力资源部

 附件:2015年人员补充计划申报表.xls

 

                                       人力资源部

                                         2014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