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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医务部重要通知

发布时间:2014-11-06 15:25:04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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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院各临床科室:

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报送三级医院病案首页数据(卫统4表)》的文件要求及我院《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与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进一步规范我院病历书写和管理工作,完善病案信息统计指标体系,保证病案首页整体质量和信息提取,提高病案首页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做好患者身份识别,减少医疗纠纷隐患,保障我院医疗质量安全水平,即日起,除紧急状况下无意识、无行为表达能力的“三无”病人外,其余不提供有效身份证明或相关信息者均不予以办理住院手续。

请各科室严格遵照执行。

 

 

  医务部  信息网络部

2014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