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4年年终财务决算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全院各科室、各部门:
为做好2014年度财务决算工作,全面真实反映医院财务收支和财务成果,现将财务年终决算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财务部办理2014年所有业务的截止日期为2014年12月26日。12月29日、30日、31日为财务部结账日期,在此期间不再办理相关业务。
预算资金使用期限为2014年12月26日,2014年度预算不能执行的项目,需在2015年重新申报。
二、借款清理:
2014年12月前各类借款请于12月26日前办理还款手续。因故不能办理还款的,由借款人出具书面申述理由,注明还款时限并经科室主任及主管院长签署意见后交财务部,如无合理理由不能按时办理还款手续的,财务部将依据医院《借款、报账管理制度》相关规定扣发工资。科室主任有责任督促本科室职工及时清理所借款项。
三、规范周转金
2014年12月前各类周转金请于12月26日前办理还款手续。
因工作需要继续使用周转金的科室或个人,应重新办理周转金借款手续,如无合理理由不能按时办理周转金还款手续的,财务部将依据医院《借款、报账管理制度》相关规定扣发工资。科室主任有责任督促本科室职工及时清理周转金。
四、各类转账业务截止时间为12月26日。特殊情况需要办理转账业务的科室,经财务负责人批准,由银行出纳开具转账支票,经办人员于当日到银行办理相关转账手续,确保12月31前到账,否则不予办理。
五、清理票据
科室领用的各类票据(含未用或未用完的票据)及以暂借方式开出的发票,请于12月26日前到账务部办理交款及票据核销手续,需要继续使用票据的科室应重新办理票据领用手续。
六、对已交付使用的基建维修项目,抓紧办理工程决算、审计、报销和固定资产入账手续。
七、各部门要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和六项禁令要求,推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严格执行预算,严格经费管理,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2014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