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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医保合疗办通知

发布时间:2015-01-06 09:46:28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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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院各临床科室:

201514日起,青海省、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在陕西省异地安置的医保参保人员以及陕西省西咸新区参保职工在我院实现异地就医即时结算工作,请临床各科室为此类患者做好以下工作:

1、严格按照陕西省《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项目目录》等相关政策执行。

2督促患者3日内携带相关资料到医保大厅办理医保入院审核登记手续。

3、认真签订《超基本医疗保险服务范围医患协议书》。

 

 

医保合疗办公室

201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