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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职工车辆停放南院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5-27 15:16:15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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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院教职员工:

因北院基建开工,经院方决定,自2015年6月1日起,所有职工车辆停放南院并取消北院停放权限,如职工车辆在北院停放,则按临时车辆收费(3元/小时)。

1、20年工龄或副高以上职工车辆只能在南院家属区停放(取消北院停放权限)。

2、不满20年工龄或副高以下的职工车辆停放权限全部取消。

请配合工作,相互告知。

 

 

 

            西安交大第二附属医院

                       2015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