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报销2015年上半年医疗费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6-26 10:3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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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院教职工:
定于2015年7月1日(星期三)全天(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在南院工会大礼堂报销本院职工2015年5月30日前的门诊检查治疗费、慢性病药品费等费用。请职工准备好报销资料按时前往,过期不再报销,望各科室通知到每一位职工。
2015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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