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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申报2015年陕西省临床医学研究分中心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7-17 16:39:38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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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院相关科室:

  为了配合陕西省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加快我省医学基础研究成果向临床治疗的应用转化,陕西省科学技术厅、陕西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决定加强陕西省临床医学研究分中心(以下简称分中心)建设工作。按照《陕西省临床医学研究分中心建设工作方案》,现申报2015年陕西省临床医学研究分中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依托单位须为独立法人单位,申报单位为我省三级医院。分中心与依托单位的隶属关系不变,依托单位从组织措施及人、财、物等方面须为分中心建设提供有力保障:提供科研用房100平方米以上,近五年新增科研仪器、设备及软件等资产原值总额200万元以上。

    2.分中心的临床医学和转化研究能力突出。在某一临床医学研究领域具有优势,有较高的医疗水平和较强的科研实力,在当地有一定影响。近五年承担并完成省、市级临床研究项目3项以上,或获得省、市级科学技术奖2项以上。在学术影响和医疗技术方面位居省内前列,近五年累计发表核心期刊论文数量不低于10篇。

    3.分中心拥有较高水平的医学临床研究、试验和诊疗等方面的人才队伍,分中心主任必须具有正高级职称,是学术水平高、临床经验丰富、工作在临床第一线的医生;高级职称医师人数不低于5人,临床科研技术人员不少于10人;分中心应积极开展基层卫生人员的技术培训及学术交流。

    4.分中心应具备较好的临床医学研究条件和基础设施,所属专科的病床数不低于50张,近五年依托单位投入分中心的科研经费不低于100万元。

    5.分中心应具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及各项管理制度,领导机构科学管理、精干高效、创新意识强。

    二、申报领域

    1.心血管内科疾病;

    2.心脏外科疾病;

    3.胃肠疾病;

    4.肝脾疾病;

    5.肝胆外科疾病;

    6.神经外科疾病;

    7.胸外科疾病;

    8.骨科疾病;

    9.慢性肾病

    10.口腔疾病;

    11.泌尿外科疾病;

    12.妇科疾病。

    三、建设要求

    陕西省临床医学研究分中心执行期为三年,三年后应达到以下要求。

    1.疾病诊疗和成果转化:按照实施方案完成分中心重点研究任务,转化1-2个具有特色疗效、易于推广应用的疾病诊疗方案。

    2.创新药械评价及转化:开展1-2项临床新技术、新器械的研究与评价,推进医药关键技术和产品的临床转化。

    3.技术创新与科研攻关:在现有基础上,加快分中心技术创新,鼓励申报国家及省级科研项目,提升科研实力。

    4.建设临床研究专科平台:建立协同研究网络,参与或完成1-2项高质量的多中心临床研究,提高临床诊疗水平。

    5.服务基层医院:开展专项技术指导与培训,每个分中心对基层医务人员培训不少于100人次。

    四、申报要求

     1.纸质申报书一式9份,电子版发送到科研部邮:kejibu@mail.xjtu.edu.cn。

2. 申报截止时间:2015年7月30日。

 附 件:陕西省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申请书

                   

                           科研部

                                                           2015717

陕西省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申请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