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超说明书用药备案申请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9-29 11: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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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超说明书用药备案申请的通知
全院各临床科室: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超说明书用药的管理,按照我院《超说明书用药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临床需要超说明书用药时,应向药学部提出申请,并附相关使用依据,如治疗指南、专家共识、循证医学证据等,经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审核同意后方可使用。现拟对我院超说明书用药情况进行集中审核。请各临床科室将需要申请的超说明用药情况报药学部(已经申请过的不用再报),时间截止2015年10月15日。
2015.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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