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职工车辆停放通知
全院教职工:
因家属区车位有限,保证院内车辆停放秩序,经2015年12月15日院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办理 2016年南院家属区车辆停放具体规定如下:
一、具有21年以上院龄(1996年12月31日以前来院)、副高以上职称、六级以上职员(2015年6月30日前评定)的本院职工及居住南院家属区的职工于2015年12月17日至2015年12月31日持个人胸牌(家属带户口本)、驾驶证、行驶证(须提供复印件)、停车审核表(附件),到物业公司办理停车手续。
二、收费标准(见附件)
注:1、如办理其第二辆车停放,按双倍收取停车费。
2、离退休职工子女亲情证每户限一车一证,由离退休职工管理办公室统一登记交予物业公司办理,孙辈不予办理。
3、如发现借用他人信息伪造证件者,取消本人和借用人的车辆停放资格,并通报全院,停车费用不予退还。
三、办理程序:
职工到物业公司领表、审核,收取停车费,收取的费用全额上交院财务部。
四、由于家属区车位仅500余个,职工车辆停放手续仅限在规定时间内办理,逾期将不再受理。
办理地点:康健物业公司(行政楼后二层)
办理时间: 9:00----12:00
14:00----16:00
康健物业公司
2015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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