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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2016年职工车辆停放通知

发布时间:2015-12-17 09:52:01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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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院教职工:

因家属区车位有限,保证院内车辆停放秩序,经2015年12月15日院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办理 2016年南院家属区车辆停放具体规定如下: 

一、具有21年以上院龄(1996年12月31日以前来院)、副高以上职称、六级以上职员(2015年6月30日前评定)的本院职工及居住南院家属区的职工于2015年12月17日至2015年12月31日持个人胸牌(家属带户口本)、驾驶证、行驶证(须提供复印件)、停车审核表(附件),到物业公司办理停车手续。

二、收费标准(见附件)

注:1、如办理其第二辆车停放,按双倍收取停车费。

2离退休职工子女亲情证每户限一车一证,由离退休职工管理办公室统一登记交予物业公司办理,孙辈不予办理。

3如发现借用他人信息伪造证件者,取消本人和借用人的车辆停放资格,并通报全院,停车费用不予退还。

三、办理程序:

职工到物业公司领表、审核,收取停车费,收取的费用全额上交院财务部

四、由于家属区车位仅500余个,职工车辆停放手续仅限在规定时间内办理,逾期将不再受理。

办理地点:康健物业公司(行政楼后二层)

办理时间: 9:00----12:00

14:00----16:00


停放审核表.xls

收费标准.docx


康健物业公司

2015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