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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申请2016年度“西安交通大学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科研项目”(自然科学类)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12-25 15:01:38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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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院相关科技人员:

2016年度学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科研项目开始申请,申请的项目类型有:学科综合交叉类、青年教师跟踪支持类、重点研发计划专项培育类项目,要求如下:

一、申报类别及申报资格

(一)学科综合交叉类(限报10项):主要持续支持一批针对学科综合交叉的研究项目,力争通过十余年或若干年的培育,使我校每个学院都能产生一个或若干个在国内甚至国际上领先的研究方向。请严格按照学科综合交叉类项目指南(见附件1)进行申报。

项目执行期: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资助强度:每项不超过12万元,三年执行期内按年分别拨付总经费的40%、30%、30%。

申报资格:

(1)年龄在40岁以下的教师、具有博士学位;

(2)学科综合交叉类项目不得与国家、省部级项目研究方向相同或内容相似;

(3)学科综合交叉类项目应有拟交叉学科人员参与申报,不得在同一年出现互相交叉、同时申报的情况;

(4)基本科研业务费各类在研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

(5)教授不得申报。

(二)青年教师跟踪支持类:主要以培养青年学术杰出人才为目标,在得到专项科研项目支持后,能够申请和争取到国家基金委的杰出青年基金和优秀青年基金。

资助项目数:约15项

项目执行期: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资助强度:每项不超过25万元,三年执行期内按年分别拨付总经费的40%、30%、30%。

申报资格:

(1)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教师;

(2)具有博士学位;

(3)已获得学校“腾飞人才计划”以及基本科研业务费各类在研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

(4)教授不得申报。

(三)重点研发计划专项培育类(限报4项):在已经具备的研究基础上,引导我校教师科技创新更加符合国家科技计划改革精神,进一步聚焦国家重大需求,转变重大科研项目组织方式,产生一流的研究成果。在得到专项科研项目支持后,能够争取到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及课题,或其他国家级重大重点项目,推动我校学科达到较高水平。请严格按照重点研发计划专项培育指南(见附件5)进行申报。

优先支持:已与企业有前期合作基础的项目(需附证明材料)

项目执行期: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资助强度:每项不超过15万元,三年执行期内按年分别拨付总经费的40%、30%、30%。

申请条件:

(1)年龄在40岁以下的教师、具有博士学位;

(2)基本科研业务费各类在研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

(3)教授不得申报。

二、项目评审:

各类项目限额申报,经所在学院初审后统一报送到科研院,科研院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择优资助。

三、注意事项:

(1)以上项目每人每年只得申报一项;

(2)以前年度基本科研业务费经费未执行完毕的不得申报;

(3)教师在提交申请书的同时,必须提交一份承诺书并签名(如附件7所示),否则不予受理;

(4)基本科研业务费各类项目严格按照申报资格申报;

(5)违反上述规定申请者,将通报批评,并终身取消“西安交通大学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科研项目”的申报资格。

四、材料上报

(1)请符合条件的科技人员申请,按照申请类别填写相应的申报书,电子版申请书在附件下载。青年教师跟踪支持类项目还需提交申请人信息表(见附件3),所有项目在申请时必须提交一份承诺书。

(2)以上各类项目请于2015年12月29日前将纸质申请书一式三份,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项目负责人签字,参加院内评审,择优上报。电子版发到科研部邮箱:kejibu@mail.xjtu.edu.cn.

附件1:学科综合交叉类项目指南.doc

附件2:学科综合交叉类项目申请书.doc

附件3:青年教师跟踪支持项目申请人信息表.doc

附件4:青年教师跟踪支持项目申请书.doc

附件8:基本科研业务费汇总表.xls

附件7:承诺书.doc

附件6:重点研发计划专项培育类项目申请书.doc

附件5:重点研发计划专项培育指南.doc

                                                 

科研部

                                                2015-1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