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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2016年寒假轮休事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2-03 16:13:44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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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院各科室:

根据西安交通大学《关于2015年寒假放假的通知》的有关精神,结合我院工作实际情况,现将我院教职工寒假轮休事宜通知如下:

 1、本年度寒假轮休时间自2016年2月1日始至2016年7月24日止,假期为10天(连续休假者,计算假期含节假日及双休日)。

 2、寒假轮休期内,病、事假首先冲抵本年度寒假。

3、女职工寒假轮休期内计划内生育者,寒假顺延。

4、截止2016年1月31日,2015年度暑假未休者,暑假自行作废。

5、本年度寒假享受范围为2015年12月31日前正式在编职工。

6、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享受2016年度寒假:

(1)2015年7月27日至2016年1月31日,病假累计18天、事假累计7天及以上者;

(2)截止2016年1月31日前来院工作不满一年者;

(3)上交人力资源部、受党纪政纪处分及被追究刑事责任者。

7聘用制人员休假按照《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及《西安交通大学第二附属医院聘用制人员考勤及请假规定》执行;

8、寒假轮休请假程序按照医院休假审批制度执行;

9、本通知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特此通知。

                                          人力资源部
                                            2016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