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寒假轮休事宜的通知
全院各科室:
根据西安交通大学《关于2015年寒假放假的通知》的有关精神,结合我院工作实际情况,现将我院教职工寒假轮休事宜通知如下:
1、本年度寒假轮休时间自2016年2月1日始至2016年7月24日止,假期为10天(连续休假者,计算假期含节假日及双休日)。
2、寒假轮休期内,病、事假首先冲抵本年度寒假。
3、女职工寒假轮休期内计划内生育者,寒假顺延。
4、截止2016年1月31日,2015年度暑假未休者,暑假自行作废。
5、本年度寒假享受范围为2015年12月31日前正式在编职工。
6、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享受2016年度寒假:
(1)2015年7月27日至2016年1月31日,病假累计18天、事假累计7天及以上者;
(2)截止2016年1月31日前来院工作不满一年者;
(3)上交人力资源部、受党纪政纪处分及被追究刑事责任者。
7、聘用制人员休假按照《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及《西安交通大学第二附属医院聘用制人员考勤及请假规定》执行;
8、寒假轮休请假程序按照医院休假审批制度执行;
9、本通知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特此通知。
人力资源部
2016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