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报要求的通知
全院相关科技人员:
201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报截止日期日渐临近。为规范申报工作,加强申请书形式准确性,现将我院申报要求通知如下:
1、我院接收申请书截止日期为3月8日前。学校仅接受各学院集中报送申请书。
2、科研院要求报送申请书(原件)一式三份时,随申请书同时报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形式审查表》(见附件1)一式一份交科研部。
3、每份申请书需经申报人自查、财务预算审查、科研部复查,并在形式审查表上签字确认。未经过形式审查的申请书学校不予受理。
4、经费预算需到学校财务处(主楼A205)审核,请申报人提前审核,避免最后阶段工作量集中,影响进度。经费预算编制请参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编制说明》(见附件2)
5、同行专家推荐信和导师同意函模板见附件3。
6、博士后申请人需提供承诺函,承诺函模板见附件4。
附件1、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形式审查表
2、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编制说明
3、同行专家推荐信和导师同意函模板
4、博士后申请人需提供承诺函,承诺函模板
2016-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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