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导航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正文

新闻中心

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16年度第39期笹川医学奖学金项目研究员选拔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3-14 10:23:24 浏览次数:
文字大小

全院各科室:

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开展2016年度第39期笹川医学奖学金项目研究员选拔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国际函〔2016〕33号)和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科技教育处《关于转发<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开展2016年度第39期笹川奖学金项目研究员选拔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的要求,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必须是1980年4月1日以后出生;

(二)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毕业从事本专业工作3年以上,或已具备中级专业技术职称;

(三)英语达到托福(TOEFL)550分以上或网考80分以上、雅思5.5分以上,或日语达到日本国际教育支援协会或国际交流基金组织的日语能力测试2级以上成绩。提交的外语能力资格证书必须在有效期内。

(四)业务素质及其他要求

1.被推荐人员应当具备较好的政治素养,思想觉悟高,诚实守信,业务能力强,身体健康,拥有专业论文、论著、科研成果等;

2.被推荐人员有去日本学习研究的愿望,研究目的明确,能顺利开展研究活动,愿为提高中国医疗水平作出贡献;

3.优先推荐急需紧缺人才,如培训护理、药师、卫生应急、卫生监督、精神卫生、儿科医师等领域人才;

4.优先推荐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所在人员,承担或参与重点项目的学科带头人、业务骨干及管理人员;

5.应充分考虑被推荐人员所在科室的科研和工作条件及其回国后的工作安排,保证被推荐人员在完成学习任务后能按期回国服务;

6.被录取后,无特殊情况不可放弃。

二、研修时间:

第39期笹川医学奖学金项目研究员将赴日学习一年。

三、选拔程序:

本人申请,科室认真对符合条件人员进行遴选,并于3月20日前将本科室推荐人员名单报送人力资源部,经医院审核同意后,参加2017年第39期笹川医学奖学金项目研究员选拔,全国选定不超过30名人员。

四、申报材料填写及报送要求:

经医院审核同意后,被推荐人员可通过个人渠道或奖学金项目渠道了解适合本人的研究专业,联系在日本的研究单位,并取得初步同意接受函(格式不限,电子邮件、信函均可)。

收到接受函后,按照《填写方法》填写后附推荐表和申请书,并准备申请所需的相关材料,所有材料一式三份,于6月20前报送人力资源部,并将申请书电子版发送邮件至2893424870@qq.com。申请书、推荐表和填写方法请从www.sskw.net下载。

申请材料逾期未报或缺项、少项、不全者不予报送。

 

                                                人力资源部

                                               2016.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