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面开展我院校属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
全院各科研、教学相关人员:
根据学校《关于开展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西交实【2016】28号)和《关于做好仪器设备、家具、文物、陈列品等固定资产清查的通知》(西交实【2016】29号)文件要求,学校将开展全校国有资产清查工作。按学校的要求,我院将开展全院校属资产清查工作,具体如下:
一、清查范围:医院所有教学、科研相关科室和人员。
二、清查内容:截止2015年12月31日,学校资产账面记载的所有校属资产。
三、资产清查的时间:2016年4月9日至5月15日。
本次清查工作由国资办、科研部和教务部牵头,各教学、科研科室使用校属资产的人员配合,进行全面的资产核对和查实。经清查确认为账实相符的仪器设备资产,需粘贴“西安交通大学2016资产清查”专用标签,盘盈和盘亏资产需填写《盘盈资产情况表》《盘亏资产情况表》,对于待报废资产后续可办理报废下账手续。
由于清查资产量大面广、历史跨度长,使用校属资产的各位科研教学人员高度重视、积极配合,如实反映资产使用状态,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完成。
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2016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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