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全院资产清查的通知
全院各科室:
根据《国家卫计委财务司关于开展2016年委预算管理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国卫财务便函〔2016〕90号)相关要求,我院将开展全院国有资产清查工作,具体如下:
一、清查范围:对全院各科室资产进行盘点核实。
二、清查基准日:此次资产清查统一以2015年12月31日为资产清查基准日。
三、各科室自查时间:2016年4月15日至4月30日。
本次清查工作由医院资产清查领导小组牵头,各科室主任及资产管理员配合,进行全面的资产核对和查实。现已将《固定(无形)资产清查方案》、《资产清查盘点单》及《资产清查填写说明》发送至各科室主任OA邮件中,请各科资产管理员认真阅读《资产清查填写说明》,按要求填写,及时上报。
由于清查资产数量大、范围广、任务急,请各科室主任及资产管理员高度重视、积极配合,如实反映资产使用状态,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完成。
医院资产清查小组
2016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