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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16年度“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申报工作的补充通知

发布时间:2016-05-03 08:21:29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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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院各科室及相关人员: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博士后制度的意见》(国办发〔2015〕87号),加强高层次创新型青年人才培养工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博士后管委会于近期研究并制定了《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以下简称“博新计划”)。该计划对于我院吸引更多高层次创新型青年人才,吸引新近毕业的优秀博士,都具有十分积极的意义。为更好地落实该计划,有效地开展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内容

“博新计划”结合国家实验室等重点科研基地,瞄准国家重大战略、战略性高新技术和基础科学前沿领域,通过个人申报、拟进站单位推荐、专家评审等程序,择优遴选一批应届或新近毕业的优秀博士,专项资助其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2016年该计划将资助200人,国家给予每人每年30万元,两年60万元,其中日常经费40万元为生活费,博士后科学基金20万元为科研补助经费。

“博新计划”通过组织同行专家进行会议评审确定资助人员,资助人员须在名单公布后3个月内办理进站手续,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入选资格。

二、人选基本条件

(一)获得博士学位3年内的全日制博士毕业生,2016年度应届全日制博士毕业生优先(申报时已满足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的基本要求)。

(二)截止申报前未满31周岁(1985年5月31日之后出生)。

(三)具有良好的科研潜质和学术道德。

(四)研究领域属国家重大战略领域、战略性高新技术领域、基础科学研究前沿领域(具体见附件1)。

(五)已初步选定博士后合作导师,并与合作导师商议形成初步研究计划。

三、申报流程

(一)请各科室积极物色联系候选人,并通知其进行申报。联系范围可为我院已录取但还未进站的博士后、专职科研人员、新讲师、新副教授候选人,及相关潜在候选人。

(二)申请人准备申报材料:

申请人准备以下材料(纸质版、电子版),提交至学科建设办公室

1.在仔细阅读专家评审指标(见附件2)基础上,填写申请书(见附件3)。

2. 身份材料。已获得博士学位的申请人须提供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博士毕业证复印件;应届博士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复印件,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决议书复印件或博士论文预答辩通知书复印件。

3. 学术及科研成果材料。代表申请人最高学术水平和科研成果的论文、专著、专利或奖励等。其中,论文提供全文,专著提供摘要和目录,专利或奖励提供证书复印件。

4. 博士导师推荐意见表(见附件4)、博士后合作导师推荐意见表(见附件5)。

(三)提交申请材料

请符合条件的申报者于5月10日下午下班前将纸质申请书、身份材料、学术及科研成果材料、博士导师推荐意见表、博士后合作导师推荐意见表交至学科建设办公室,电子版发送到学科建设办公室邮箱。

四、其他事宜

(一)入选者如聘为我校教师、专职科研人员,除享受该计划国家相关资助外,不影响其校内薪酬发放。

(二)入选者在站期间发表的学术成果需注明受“博新计划”资助。

(三)因另有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引进项目,本次“博新计划”遴选范围不包括留学回国博士和外籍博士,待全国博管办通知启动2016年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具体安排后,学校将即刻启动遴选程序。各科室可提前联系与落实“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引进项目”申报候选人,相关文件可参阅文件(附件7)。

 

联系人:张蓬勃、夏林林

联系电话:87678223

邮箱:Email:zhpbo@mail.xjtu.edu.cn



附件1-6:2016年度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相关附件.doc

附件7: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zip

 

 

 

学科建设办公室

 2016年5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