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2016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人选的通知
全院各科室:
按照教人厅函〔2016〕7号文《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6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有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选拔条件和范围:
1、从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的在职、中国籍、且具有高级职称人员中选拔,并以近五年来(2011年1月1日以后)取得的专业技术业绩、成果和贡献为主要依据,其业绩、成果和贡献应得到同行专家的认可。
2、选拔工作要与学术骨干和学科带头人队伍建设结合起来,严格按《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6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教人厅函〔2016〕7号)要求推选。
二、推选办法与名额分配:
1、教育部向我校下达11名人选,各学院向学校推荐1名候选人。
2、符合条件的“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可按程序推荐,不占上述11个指标。
3、校人力资源部将组织校内专家评审,并按规定公示候选人名单。
三、报送材料要求:
各科室将推荐候选人的《专家情况登记表》(下载网址:www.zhichen.com.cn)、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一份于5月6日前送至人力资源部,并将电子版发至273990843@qq.com。
教人厅函【2016】7号-关于开展2016年度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1).pdf
2016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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