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科研部通知
发布时间:2016-07-11 18:0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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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院相关科技人员:
按照财政部、教育部和学校财务处的要求,从2017年开始,学校使用科研经费计划购置的所有单价50万元(含)以上设备需提前一年申报。
请2017年计划使用科研经费购置新增设备的科技人员,填写“新增设备明细表”(见附件),于7月12日前发送至医学部科学技术与学科建设处林红君老师邮箱:linhj2013@mail.xjtu.edu.cn,逾期学校视为“无”。
附件:新增设备明细表.
2016-7-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