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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通知

发布时间:2016-08-31 10:28:50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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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西一路街道办通知,2016年1月1日以后初次生育不再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独子证)。2015年12月31日以前只生育一个子女的从未办理过《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2016年1月1日后仍可申请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并放宽子女年龄为:父母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子女1967年 4月30日以后出生的独生子女。办理时间截止到2016年12月31日。
办理条件:
女方为本院正式在编职工

办理原则:

自愿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办理所需材料:
(1) 《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请表一式三份
(2)
 父母双方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
 父母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4)
 父母双方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5)
 一胎生育服务册(生育指标及复印件)各一份
(6)
 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7)
 父母双方单位或社区的婚育证明(单位或社区盖章)
(8)
 父母双方个人一寸照片各4张。

 咨询电话:工会计生办87679321,地址:行政楼二楼205室

 

 

 

                                工会计生办

2016.08.31